来源:劳动法库姬瑶花于2019年3月4日入职上海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文员一职,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20年4月16日,姬瑶花与公司签订《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内容载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姬瑶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两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本协议是在乙方、甲方公
2023-06-23 GoHRO 527
来源:人力资源法律公司将宿管员调岗到“清洁工“,这种调岗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具有侮辱性?员工如果拒绝,公司解除是否违法?本案判决书中法院对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做了详细阐述,值得用人单位在实务操作中参考。二审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终1838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凯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林某红上诉人凯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与上诉人林某红劳动争议一案,
2023-06-23 GoHRO 622
来源:人力资源法律小编按:实务中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为员工代缴社保的情况较为常见,原因也各有不同,有些是因为当地无分支机构迫于无奈才委托代缴,有些是节省成本找社保洼地机构代缴,有些可能是应员工要求而代缴......部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为了获得经济补偿,可能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张经济补偿,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怎么判呢?看完案例,不知道会不会精神分裂案例一:员工可以
2023-06-21 GoHRO 741
来源:人力资源法律刘炫德系江苏某公司员工。2015年6月17日上午7时02分,刘炫德在公司门卫处打卡上班,打完卡后自行离开公司。同日上午7时45分许,刘炫德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公司途中被车撞伤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5时许死亡。2015年7月6日,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炫德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同年9月24日,刘炫德之妻孙小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为刘炫德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7
2023-06-20 GoHRO 37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160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9〕16号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务工社会保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协调企业为退休后继续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议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现行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劳
2023-06-19 GoHRO 112
来源:劳动法库王震天于2017年5月22日入职淘京电商公司,双方签订《员工聘用合同书》,合同约定职务为“广告创意总监”,税后月薪80000元。王震天在《员工聘用合同书》上填写的学历为“硕士”,《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填写的学历也是硕士,且有毕业院校及专业。《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中的“工作经历”一栏,显示王震天在“XX品牌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兼执行创意总监接近三年。2017年10月27日,王震天离职。
2023-06-19 GoHRO 59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社险中心函〔2023〕3号关于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的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核定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本通知自2023年
2023-06-18 GoHRO 582
来源:人力资源法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审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情况,并作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其中案例一是一个员工放弃缴纳社保后发生工伤的案例,值得用人单位关注。案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张某入职时签写《申请放弃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存义务承诺书》,约定张某自愿主动放弃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存义务,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通
2023-06-18 GoHRO 234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郭敏娜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
2023-06-18 GoHRO 118
来源:劳动法库江苏某信息技术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向孙小妹发出《录用通知书》,告知孙小妹薪资待遇为“税前4000”,薪资发放为“每月8号发放上月工资”。当月,孙小妹入职公司的EC部门从事翻译和网店运营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23年7月27日,合同未明确薪酬的具体发放时间,仅约定“甲方(即公司)按照在招募过程中与乙方(即孙小妹)达成的协议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在职
2023-06-16 GoHRO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