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计算系列——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算
来源:EWN咨询
多数人也仅在此时才会关注自己的个税问题。虽说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以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个税征缴及汇算清缴在制度设定上更为合理了,但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复杂。为此,我们拟分三讲,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及实操问题予以简单介绍。
现实中的我们,既创不了业,也投不了资;既没有中彩票的命,也享不了收租金的福。如果说,打工人的命是咖啡给的,那么打工人的咖啡却十有八九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给的。所以,我们承担的个税也多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有关。
案例1
居民个人老王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免税收入及减免税额情况;请计算其2023年1-3月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
案例分析:
1、1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2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注: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超过36000元,所以适用10%的预扣率。
3、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4、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30000×12-5000×12-4500×12-2000×12)×20%-16920=27480(元)
从上述计算可知,在累计预扣预缴的背景下,老王每月预扣预缴的个税均不相同,因此,在其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其每月到手数额也必然不同;这并非用人单位少发了工资,而是个人预缴的个税发生了变化。
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
有的时候,除了任职受雇所得,在业余时间挣的外快,多数即为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也要预扣预缴,但是,扣缴规则却与工资薪金截然不同。
案例2
居民个人老王,2023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2023年5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请计算其2023年4月、5月各月应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税额。 |
案例分析:
1、4月应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5000×80%=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20%=800(元)。
2、5月应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30000×80%=2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选动作。纳税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
案例3:
根据例1、例2,老王2023年全年工资薪金收入3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月,全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万元,全年取得劳务报酬3.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杨某汇算清缴应补(退)的应纳税所得额。 |
案例分析:
1、全年收入额=36+3.5×80%=38.8(万元)。
2、全年减除费用=6(万元)
专项扣除=0.45×12=5.4(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0.2×12=2.4(万元)
扣除合计=6+5.4+2.4=13.8(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38.8-13.8=25(万元)
4、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20%-16920=33080(元)
5、全年累计已缴税额=27480+800+5200=33480(元)
6、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33080-33480=-400元。
所以汇算清缴时应退税400(元)
复盘
1、由于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同,个人每月到手工资可能不同,并非是单位克扣工资导致;
2、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时适用的税率较高,但在汇算清缴计入收入额时,以80%计入,总体来看,税负有可能更轻。
3、如果没有授权单位进行汇算清缴,个人可以自行在个税APP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