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用工政策
贸易法规和政策
丹麦是欧盟和WTO成员,在贸易方面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基本上保持一致。总体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对某些产品也有一定的进口限制。总体上,丹麦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在贸易方面遵循欧盟和WTO的规则。按欧盟政策,丹麦对从欠发达国家进口的工业品给予普惠制待遇。作为欧盟成员国,丹麦货物进出口关税税率、海关进出口程序和估价制度、反倾销规定、非关税措施管理、技术卫生安全标准及其他贸易法规等,均使用欧盟统一法规。
外国投资法规
丹麦外交部下设贸易委员会,主管丹麦涉外投资和贸易活动,包括扩大丹麦产品出口和吸引外国投资。贸易委员会下设丹麦投资促进局(Invest in Denmark),为外商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信息比较、协助参观访问丹麦等服务,在丹麦和部分国家有专业工作人员,中国的办公室设在上海。可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丹麦投资促进局”(微信号:investindk)。丹麦工商业与金融事务部下设丹麦商业局,是丹麦企业(含在丹麦注册的外资企业)的具体监管部门。
丹麦投资促进局、哥本哈根投资促进署等部门为赴丹投资的外国企业提供免费一站式咨询服务。
丹麦投促局网站:https://investindk.com/
哥哈投促署网站:https://www.copcap.com/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丹麦适用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丹麦政府积极支持发展数字经济,2021年《财政法案》拨款6亿丹麦克朗,促进发展新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谷歌、脸书等均在丹麦设立了数据中心。值得注意的是,丹麦在欢迎外商投资促进本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数据安全问题表示担忧,相关议题的讨论经常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相关规定
据丹麦有关规定,外国人如欲在丹麦居留及工作,需向丹麦移民局提出居留及工作申请。获得居住许可和工作许可需符合的条件包括:
l 每周工作至少30小时;
l 就业必须具备劳务合同,符合所属工作种类工资标准,拥有相关工作条件;
l 雇主必须已在相关部门注册,并根据丹麦法律缴纳税款;
l 雇主不能卷入劳工纠纷或相关法律诉讼。
作为欧盟成员国,丹麦遵循欧盟统一的劳工政策。获得在欧盟内部行动自由许可的外籍人士可在丹麦工作。引进外籍劳务时,丹麦优先考虑来自欧盟国家的人员,确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才能聘用非欧盟国家人员。目前,非欧盟国家的非技术性劳务在丹麦获得工作许可的难度较大。
丹麦劳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就业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Ved Stranden 8, 1061 København K
网址:bm.dk 电话:0045-7220 5000 电邮:bm@bm.dk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丹麦主张自由贸易,工程承包市场是对外开放的。但一些做法对外国公司在丹麦承包工程有一定限制作用。例如,丹麦工会力量强大,要求外国承包商对外国建筑工人必须提供与丹麦工人同样待遇,否则就会认为承包商以低待遇抢夺丹麦工人就业机会,工会可能采取罢工等方式使工程陷于瘫痪。丹麦对工程有较高技术和环保要求,这也是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挑战。
丹麦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但在法律中没有限制外国法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业主一般可以自行选择任何建筑承包商,但具体项目,例如水暖、电线等方面的布局与维修都需要有资质的工人,到市政府报请项目审批,还需要有当地有资质的设计师、工程师的签字。外国承包商在丹麦可以承揽工程,只需聘用本地的工程、设计公司即可。
基本用工信息
劳动合同
如果是临时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双方的地址、薪资数额、工作地点、员工福利、工作时间、开始日期、终止合同的通知期限和合同结束日期。
全职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开始日期,其周工作时长必须为37小时,而兼职合同的工作时长必须更少。临时劳动合同必须针对特定项目,一旦工作完成,合同就宣告结束。这些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其周期必须至少为一个月。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在职学生与全职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企业需要经员工许可才能请求对其进行犯罪记录和背景调查。若在危险环境中进行工作,企业还可以要求员工出示健康证明。任何背景调查都必须遵守数据隐私法。
薪资标准
丹麦设有最低薪资标准。在这里,发放奖金很常见。
工作时间
标准周工作时间为每周37小时,每周五天,该工作时间通常由集体谈判协议规定。员工在一周内至少休息一整天;通常是星期日。四个月内的平均周工作时间的上限是每周48小时。
加班
加班费由集体谈判协议确定,范围在正常薪资的150%至200%之间。该协议通常允许员工选择现金结算或申请额外休息时间。
带薪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受为期25天的带薪年假,该假期可累计。
解雇和遣散
法律没有对试用期作出强制规定。通知期限取决于员工的工龄。遣散费数额也取决于员工的工龄。企业必须提供书面通知才能解雇员工。合同完成后可以解雇员工。如果员工是工会会员,则不得将其解雇。企业必须有包括行为不端、业绩不佳或经济原因在内的充分的正当理由才能解雇员工。
基本用工信息
劳动合同
如果是临时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双方的地址、薪资数额、工作地点、员工福利、工作时间、开始日期、终止合同的通知期限和合同结束日期。
全职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开始日期,其周工作时长必须为37小时,而兼职合同的工作时长必须更少。临时劳动合同必须针对特定项目,一旦工作完成,合同就宣告结束。这些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其周期必须至少为一个月。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在职学生与全职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企业需要经员工许可才能请求对其进行犯罪记录和背景调查。若在危险环境中进行工作,企业还可以要求员工出示健康证明。任何背景调查都必须遵守数据隐私法。
薪资标准
丹麦设有最低薪资标准。在这里,发放奖金很常见。
工作时间
标准周工作时间为每周37小时,每周五天,该工作时间通常由集体谈判协议规定。员工在一周内至少休息一整天;通常是星期日。四个月内的平均周工作时间的上限是每周48小时。
加班
加班费由集体谈判协议确定,范围在正常薪资的150%至200%之间。该协议通常允许员工选择现金结算或申请额外休息时间。
带薪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受为期25天的带薪年假,该假期可累计。
解雇和遣散
法律没有对试用期作出强制规定。通知期限取决于员工的工龄。遣散费数额也取决于员工的工龄。企业必须提供书面通知才能解雇员工。合同完成后可以解雇员工。如果员工是工会会员,则不得将其解雇。企业必须有包括行为不端、业绩不佳或经济原因在内的充分的正当理由才能解雇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