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税计算系列——个税计算中的扣除
来源:EWN咨询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6月底结束,近期,税务行政部门已陆续通过电话方式对未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的个人进行催告。尽管目前个税APP已足够智能,但是,个税汇算清缴依然是一个颇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本文拟对个税申报中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予以简单介绍。
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扣除的金额并不是“五险一金”,原因在于,五险中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并不缴费,当然也不能从个人的综合所得中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当然,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扣除。
项目 | 具体规定 |
扣除标准 | 纳税人照护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扣除方法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
扣除时间 | 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
项目 | 学前教育 | 学历教育 |
扣除范围 | 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相关支出 | 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扣除时间 | 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 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
扣除标准 | 每个子女1000元/月(12000元/年)定额扣除 | |
扣除方法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留存资料 |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项目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扣除标准 | 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扣除方法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 |
扣除时间 | 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
留存资料 | 无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项目 | 具体规定 |
扣除标准 | 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扣除范围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扣除方法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扣除时间 |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当年 |
留存资料 |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
项目 | 具体规定 |
扣除标准 | 1000元/月(12000元/年)定额扣除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扣除方法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扣除时间 |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
留存资料 |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
项目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其他城市 | |
市辖区户籍人口 超过100万的城市 | 市辖区户籍人口 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 ||
扣除标准 | 1500元/月 (18000元/年) | 1100元/月 (13200元/年) | 800元/月 (9600元/年)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
扣除方法 |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
扣除时间 |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 ||
留存资料 |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
项目 | 具体规定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24000元/年)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 |
扣除方法 |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 |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扣除时间 |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名词解释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其他扣除
其他扣除主要是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范畴,如果所在单位依法缴纳,自然可以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一般是个人自行购买,是否能够扣除,要具体分析。
1、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2、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按照单位为每一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附注:单位给个人购买的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符合规定的人群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税优识别码是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避免纳税人重复购买税优商业保险产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因此,纳税人要辨别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主要看购买时能否取得税优识别码。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举例来说,假若某高收入者年度累进税率为45%,则该年度1.2万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后,年度汇算清缴税前扣除1.2万,退休时候取出按3%扣税,不计算时间价值等其他因素,简单计算,该年度能节税1.2万*(45%-3%)=5040元。 |
目前,市场上已有多种养老保险产品,可以按需购买。尤其对高收入者来说,节税力度还是相当可观。
复盘
1、各类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不同,在做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扣除项目;
2、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纳税人应当综合考量家庭中各方收入情况,从而决定由哪一方适用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