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政策解析及会计处理
稳岗补贴政策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
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
如以某地2019年度补贴为例,其2019年失业率为5%,企业申请2019年度补贴时裁员率低于5%即符合条件。
部分地区另有附加规定,如对失信企业的规定:失信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对于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失信黑名单”中进行查询。或是有的地区规定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其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二、稳岗补贴发放标准
目前各地补贴标准多为上年度未裁员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计算;企业存在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计算。
三、稳岗补贴使用范围
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稳岗补贴申请时间
各地情况不同,多为2-6月审批发放上一年度稳岗补贴。
五、稳岗补贴审批
稳岗补贴一般由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社会失业保险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负责审批和发放。企业可在网上审批系统填报《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办理,或到当地经办机构现场申请办理。
六、稳岗补贴会计处理
按照准则规定,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准则规定分两种情形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收到稳岗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其他收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收到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如采用净额法的,冲减相关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等
在这里针对稳岗补贴,根据上面政策解读,其属于根据企业以往事实按照规定发放,其用途为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用、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按照正常情况来看,企业已经发生的这些项目的费用当期就会处理,一般不会挂账等到稳岗补贴发放后再用稳岗补贴冲抵费用。
那么这里认为还是按照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情形,计入递延收益处理比较妥当。
当然,若是确实存在发生的费用等稳岗补贴核销的情况,自然就按照另一方面的规定,计入其他收益或是直接冲减费用。
同时,收到稳岗补贴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稳岗补贴的会计处理方式
1.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2. 企业结转稳岗补贴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 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然后结转,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内容中。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