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申报相关问题的答疑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消息,本市2023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已于4月13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至5月12日20时截止。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我们为大家整理了政策宣讲活动现场和会后的问题解答,一并分享给大家。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
关于租房备案的连续居住年限如何规定?
A
租房备案的认定时间按照实际的租用合同起始期去认定。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去申请备案,合同起始期为居住年限。比如,2020年8月份开始租房,合同签到了2023年年底,当时没有备案,现在去做备案也还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如果合同已经过期,比如合同当时只签到了2022年12月,现在已经2023年,还没有做备案,这个可能备案部门就不会再给做备案,因为合同已经过期。
假如一个人已经在京连续缴纳6年社保,
后国外留学两年,两年后回国继续上班,
那这时候他的资格条件,
达到连续7年缴纳社保标准了吗?
社保是需要重新计算吗?
A
这里面关联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资格条件,一个是积分指标。首先,回国后必须连续缴纳7年的社保,才可以达到申请资格条件。举个例子:比如说他留学的时间是2010年-2012年,之后回国一直连续缴纳社保。那他肯定是满足了连续缴纳社保7年的资格条件。在计算积分指标时,他在留学前已经连续缴纳的6年社保,也可以获得对应的积分累积。
刑事犯罪有时间限制吗?
A
刑事犯罪是贯穿全过程,在没有拿到北京市户口本之前,即使已经取得了落户资格,即使公示的时候已经在名单内,只要还没办好北京户口,一旦出现了刑事犯罪,仍然是要取消资格。刑事犯罪是贯穿全过程,然后治安处罚是看本市近五年。
比如我在通州有一套房子,之后卖了,
然后又重新在通州买了一套,
那么在这之间的时间段,
是否就没有职住积分?
A
举个例子来说,2018年1月至5月,您有一套房子,6月份卖出,12月您又买了一套房,一直持续至今。那么2018年的6月到11月是没有房产的,因此从2018年1月到22年的12月期间,只有2019年至2022年这4年满足居住12个月的条件,可以积8分。
关于创新创业指标的问题,
比如说2022年获得了一个奖项,
2023年申报的时候可以加分,
那2024年及以后年限来申报时
还可以用这个奖项积分吗?
A
具体的加分的时间节点据每个不同大赛,是有所不同。因为每一个大赛它发起的年份不一样,有的大赛可能从2010年就开始有了,有的大赛可能是2020年才开始有的。在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网页左侧的下边可以下载当年的申报手册,里边有具体的表格,上面有时间,可以查询具体奖项的积分计算规则。
非北京交社保期间得到的奖项或者荣誉,
在申请积分落户时,可以加分吗?
A
奖项和荣誉必须得是符合我们申报条件的奖项,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奖项就可以,但不累计。
房子房屋用途是公寓,
但土地规划时写的是住宅用地,
这种符合积分要求吗?
A
主要是看房产证上写的用途,如果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住宅类就没有问题。如果说不能确定用途,可以在申报阶段的时候试着填一下,如果第一次没审核通过的话,可以申请一下复查,把房产证上传一下,如果还不通过,那确实就不可以了。
如果一个人是大专的学历,
后来去国外留学2年,
获得硕士学历,可以加到26分吗?
A
国外的硕士其实都是一个证,主要看留服认定的学历学位是什么。认证时如果确认了获得的学历和学位,且相当于国内同层次学历,同时提到了他的学历和学位都是硕士层级的,这种我们是按26分来计算。
如果居住在爱人父母的房子,怎么算?
A
只有本人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的房子才视为自有住房。不管爱人的父母还是自己的父母,不能视同为您的自有住房,需要租房才能获得积分。
两套房子一套城六区里,一套城六区外,
可以加城六区外的分吗?
A
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积分指标,一个是自有住所那项积分指标,一个就是合法稳定住所那项积分指标。对于合法稳定住所这个积分指标,不区分城六区以内还是以外,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管在哪个区县,只要有自有住房,也就是说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都是每满一年积一分。但是,城6区以是有区别的,如果想要获得职住区域这项积分,只能填城6区以外的房子才能取得积分,且在最后落户环节,从外地户口迁到北京来的时候,第一步迁移就必须要落在城6区以外的房产上。
有工作居住证就不用居住证了吧?
A
根据以往的政策,一般都会在当年积分落户工作开始前通知是否截止上一年度持有有效工作居住证视为持有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及来京流动人口相关管理规定,建议申领。
如何做租房备案?
A
北京市住建委提供了多样化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方式:
(1) 通过租赁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可要求机构直接向市租赁监管平台推送或填报信息进行备案。
(2) 自行成交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备案,也可以到就近便民服务网点备案(网点列表详见 www.breaa.cn“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还可以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在线备案。
■ 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可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房屋管理”频道,在 “查询服务”栏目中进行住房租赁备案查询。如有异常,可在工作日9:00-17:00向北京房地 产中介行业协会(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预约申请备案信息复核,预约电话:65883200。
■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一些时间久远的老房本,为防止不动产登记系统个别数据不全导 致房源核验异常,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先行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 ghzrzyw.beijing.gov.cn/)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房产信息补录。申请人居住在用人单位租赁的房屋,也需通过前述方式进行房屋租赁信息备案。公租房的承租人,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督促产权单位在市住建委“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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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随母亲落户河北,父亲是天津户口。
如果父亲今年有希望通过积分落户北京,
小孩没跟父亲在同一户口簿,有影响吗?
需要提前把小孩户口迁到父亲处吗?
A
不影响,无论子女在父母哪一方的户口本儿上,未成年子女,属于婚后生育,即可。
税款入库和归属的规则是什么?
假设无需汇算清缴,工资下发制,
2022年12月工资2023年1月发放,
1月报税,那12月工资的税款,
算2022年的吗?
A
按照税款入库时间所属年份计算。
职住一共是12分吗?
A
是
请问租房子只填备案信息就行吗,
需要上传资料吗?
A
所租赁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 2020年7月(含)以前在租赁住所、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年限,无需填报,系统将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 2020年8月(含)以后在租赁住所、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年限须在系统中填报。
● 2020年8月(含)以后,以单位宿舍积分的,须在系统中填写单位宿舍产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人须为单位。
以配偶租赁住所积分的,需先填写与该自有住所相关的配偶信息,与该配偶的婚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即与该配偶的婚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点击“合法稳定住所——新增配偶信息”,进入页面填报。无需等待配偶信息审核结果,即可新增该配偶住所信息。没有填报住所 信息的配偶信息将不予审核。
每条配偶信息均需上传对应婚姻凭证照片,配偶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存续时间等信息应与婚姻凭证记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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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上的出生日期和我身份证上的
出生日期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A
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凭证;
另外,国内学历(学位)审核结果无效,无效原因提示为“教育部学历(学位)备案信息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不一致”时,可申请复查。
请在复查申请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包括:
①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教育部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凭证,学位复查时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②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教育部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属于身份证和教育部备案信息分别采集了阴历或者阳历日期的情况,应提交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学位复查时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③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教育部备案信息不一致,但不属于分别采集了阴历或者阳历日期的情况,应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身份证号凭证,学位复查时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④身份证上的性别与教育部备案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交相关医学凭证,学位复查时还需提供学位证书。申请人可在“查询复查处理结果”页面查看复查情况。由于复查可能需要核对历史档案,所需时间约两周左右,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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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位在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时候,
已经网上认证过了。
问题是,学信网上查不到学位信息。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A
认证方式选择认证报告,并填写认证报告编号。
积分落户中,纳税加分怎么算?
如在公司上班,一个月纳税一点,
在外面劳务所得一次性纳税够10万,
能够加分么?
A
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综合所得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如果城六区住着,马上换了郊区,
城六区的卖了,这期间有积分吗?
A
自有住房,合法稳定住所分数以房屋产权证变更备案完成计算,职住分数需申请积分年度的上一年(上一年12月31日)保持在城六区以外居住且时长累积至少12个月方可积分。
来源:中智北京官方微信号